“巖巖氣節高百世,奚假文章身后錄”,較之詩詞歌賦的文學表露,傳統士人無疑更重視操行名節的現實砥礪。朱明一朝,理學勢尊,一代士人受學啟蒙,日常訓練,精神投諸,皆在于此,濡染既深,及第后,得暇為詩,志意吐露,亦每在于斯。“儒家盛業當名世,老屋殘書尚滿廚。壯歲光陰渾易過,古人名節要齊驅”(陶安《寄示從子旻》),具體的實際政治能力姑且不論,砥礪名節下的報國衛道,卻是明代士人慕從風行的尋常心路。明人素重名節,忠奸之辨更為大節所在。作為民族心理的忠奸之辨所體現的則是一種普遍的道德關注,在明代特殊的文學生態中呈現為另一種特殊的文學張力——對文壇盟主的影響。
明祖開國,曠然復古,宋濂師古崇道,醇深演迤,居文臣之首,其后楊士奇以閣臣身份領袖文壇,雍容典雅。嗣后,李東陽出入宋、元,溯流唐代,擅聲館閣。宋濂雖品秩不高,卻為朱元璋之近侍,楊士奇、李東陽更是身居高位。明初政治頗為清明,忠奸不顯,特殊的政治身份對于領馭文壇自然有著相當促進之力。然而,宣德之后,朝政不安,正德時又有劉瑾橫行,朝臣與權宦的爭斗亦隨之而烈。李東陽屢稱“世路風波無定所,天涯時節忽驚心”,朝政時局關注下的政治心態盡在“風波”之感,“吾生苦多難,憂患為樊籠。柔腸結成寸,意氣慘不融”,憂國之心中卻也流露出柔弱稟性,這位“白頭夜中長憂國”的閣臣卻在與劉瑾的政治抗衡中表現出了“不當”的軟弱,雖然獨留內閣的李東陽委蛇避禍,委曲匡持,陽為調劑,陰護正人。然而,如此的行為卻同樣有著“不當”的軟弱性,氣節之士多非之。門生請削籍,刺詩以勸歸,所體現的正是本性柔弱的李東陽在黨爭、名節中的尷尬處境,盡管就實際政治意義而言,李東陽的行為自有其合理意義,但在明代士人的名節意識下,其在忠奸之辨中表現的軟弱卻被放大許多,持身廉正的李東陽自然不會被指為奸佞,但與政治身份相關的文壇盟主卻不免移讓,而接主文柄的則是戶部郎中李夢陽。
李夢陽先因格勢要而入獄,后因指斥國戚而再次入獄,草疏彈劾劉瑾,入獄幾死,其后,因忤上官再次入獄被貶,后又因為朱宸濠作《陽春書院記》被指為逆黨,被逮。屢屢入獄的李夢陽無疑是明代黨爭聚訟的犧牲品,但同時也在砥礪名節的士人心態中贏得了極大的聲譽。在黨爭、名節交織下的明代仕途中,官員們入獄被貶雖為常事,但相當情況下的身陷囹圄卻是頗為榮耀的事情,在忠奸之辨的傳統心理中,入獄成為“忠節”的典范象征,士人入獄,往往能博得清議支持,贏得令名。尤其是與權宦劉瑾抗爭過程中的堅決表現,與李東陽“因循隱忍”的“軟弱”表現形成鮮明的對照。盡管就政治策略乃至實際作用而言,李東陽的陰庇正士未必遜色于李夢陽的剛直抗爭,然而,傳統社會的文化和結構更要求“以德性的實踐來解決政治問題”,在明代政治聚訟中所凸顯的名節砥礪、忠奸之辨正是這一傳統的表現。李東陽的“軟弱”為氣節之士詬病,同與其列的李夢陽同樣深表不滿,“弘治時,宰相李東陽主文柄,天下翕然宗之,夢陽獨譏其萎弱”。
《明史·文苑傳》稱:“李夢陽、何景明倡言復古,文自西京,詩自中唐而下,一切吐棄,操觚談藝之士翕然宗之。明之詩文,于斯一變”,儼然為文壇之主,但“操觚談藝之士”的“翕然宗之”卻不是單憑倡言復古的口號提出可以造就的,文壇盟主乃至其“名震海內”的深刻原因實在于有明一代砥礪名節、明辨忠奸的士人心態。李夢陽的本身才力,以及復古口號在當時文學發展中的合理意義亦是不能忽視的影響號召,但忠奸名節作為明詩生態中一種極具張力的傳統心理,同樣不應忽略。其實,非止李夢陽一人,在以其為核心的文學復古派中,實多同道,均曾與劉瑾等權宦勢要有過程度不同的抗爭,或入獄,或被貶。不難看出,在聲勢浩大的復古陣營中,忠義名節或是詩文之外的共同行為標志。正德二年,劉瑾矯詔榜“奸黨”,勒令致仕,而唱和者即“各飄然萍梗散”,可見唱和者與劉瑾的對立關系,權閹的“奸黨”恰是士人心中的忠良——原是忠奸之辨在黨爭中的最一般表現,唱和者以“朝正”為名,正是同樣的思路。據此,不難看出,名節心態下的忠奸之辨雖不是諸子結社唱和的原因,卻是唱和者們的基本心態與共同關注。當權閹專擅時,閣臣李東陽以委曲隱忍而失士心,郎中李夢陽則以重剛婞直而得清譽,此消彼長,“異軍特起,臺閣壇坫移于郎署”。李夢陽雖以詩文名重天下,然藏于其后個人名節卻是明詩生態中不能忽視的重要原因。
同樣的現象亦發生在后七子的復古運動中,只不過所針對的“奸臣”,變成了嚴嵩。后七子行事亦持重名節,明辨忠奸,傲視權貴,無虧士行。雖無李夢陽屢屢入獄的士林“榮耀”,但李攀龍疏狂簡傲,不畏權上,持身清峻,“太骯臟于俗態”,亦在明代的黨爭聚訟與名節砥礪中博得高名。更應留意的是,李攀龍的詩作多為人詬病,“所擬樂府,或更古數字為己作,文則聱牙戟口,讀者至不能終篇。好之者推為一代宗匠,亦多受世抉摘云”。錢謙益稱其“高自夸許”,朱彝尊指為“妄人”,四庫館臣則稱“世貞與攀龍齊名,而才實過之”。然而,好之者卻終推其為一代宗匠,王世貞雖指出其詩作的“臨摹帖”之弊,卻始終推許,甘居其下,李攀龍年齡居長,早倡復古,固為原因,然而,明代士人特有的名節心態卻不能忽略。如同李夢陽、李攀龍的主盟文壇,同樣有著個人名節的影響因素。
非但李夢陽、李攀龍如此,如袁宏道,“選吳縣知縣,聽斷敏決,公庭鮮事”,又以清望擢吏部驗封主事。而鐘惺“為人嚴冷,不喜接俗客,由此得謝人事”。雖非顯赫事跡,但就個人名節而言,均無瑕疵。可見,在黨爭聚訟與名節砥礪交織所觀照下的明詩生態中,影響久遠的文學流派代表人物通常要有忠奸名聲的基本保證,如嚴嵩,位高權重,從者如云,其詩才頗佳,然而,非但不成流派,即便詩名,亦多因其人而湮滅。其間微尚,固可知矣。
傳統詩文的褒貶進退,每每有著文章之外的關注,重道輕文,自古已然,論詩及人,本是常態,對于引領一代的文壇盟主更是如此。作為民族心理的文學延續,善惡美刺的文學傳統已成為因歷史積淀而形成的集體意識,文學表現中的道德意識貫穿并融化于從動機到完成的整個創作過程,文學的評價標準始終不是單一的文字審美,蘊于其后的道德褒貶、對世道人心的教化張力,唯其如此,并不獨立的中國傳統文學才有著特殊的獨立意義。